浙江财经大学为考生释疑

发布时间:2016-06-05点击量:

一、关于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2016年我校面向全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关于2016年招生专业批次

我校共设45个本科专业和3个中外合作项目,其中,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比例占60%。浙江省文理科分为两个录取批次,文理科第一批(含提前批)16个专业,会计学、金融学2个中外合作项目在文理科第一批单列招生;文理科第二批25个专业,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文理科第二批单列招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美术学专业列入艺术类第二批招生。

三、关于新增招生专业

我校今年新增了金融数学一个专业,金融数学专业在我省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中首次出现,本专业培养能适应互联网金融、大数据金融等新兴金融行业高速发展的,掌握数学和金融学理论知识,具有定量计算分析、数据处理能力和金融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关于2016年招生录取方法

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我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五、哪些专业录取时有单科成绩限制

我校共有12个专业和项目在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110分(含)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美术学专业要求60分(含)以上,会计学专业(中外合作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项目)、市场营销专业(中外合作项目)要求105分(含)以上,以上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在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录取线时,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录取线(按5分一档降分) 至额满为止。

六、关于专业选择

目前,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急需高素质、复合型创新人才。在填报志愿过程中,考生应把学校、专业的选择与个人特质及今后的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学校通过转专业和修读双专业、双学位来进行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为毕业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并具备良好的职业前景。

七、关于会计学专业、金融学和市场营销三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由我校与加拿大劳伦森大学(Laurentian University)合作举办。该项目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的教学管理模式,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通晓国际惯例、具有国际会计业务能力和经济、管理、法律等宽厚知识基础的高级财务会计人才。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由我校与英国班戈大学(Bangor University)合作举办。该项目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的教学管理模式,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通晓国际惯例、适应中国经济国际化进程、熟悉国际金融规则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高级金融管理人才。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由我校与美国托莱多大学(The University of Toledo)合作举办。该项目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的教学管理模式,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通晓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营销能力和经济、管理、法律等宽厚知识基础的高级营销人才。

三个项目招生人数均为100人,在浙江省单列招生,代码为0166。

八、关于报考我校的优惠政策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校设置的报考优惠政策主要有:

1.第一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5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6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在所填的第一专业志愿就读;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9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8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在所填的前三个不同的专业志愿之一就读。

2.学校面向录取的2016级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的新生设立“双财”奖学金:高考成绩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10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30000元。

浙江省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各前1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其他省份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第1名的新生,可免除大学第一年学费。

以上奖项均不累计,奖金以最高等额为准。

3.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下列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浙江省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1)见义勇为和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

(4) 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九、关于奖学金制度

学校设有“新生双财奖学金”、“才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近10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40%以上。

十、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目前在贵州、甘肃、山东、安徽、湖南、江苏、福建等省市都有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均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有“绿色通道”制度,新生可凭生源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十一、关于学生转专业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把竞争激励机制和创新意识引入教学管理的全过程,改变高考专业定终身的现象,我校为品学优良或者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有某些特长的学生设置了3次转专业的机会,比例一般控制在专业的30%以内。

十二、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学科专业的整体优势,实行各学科专业间的交叉渗透,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第一专业的同时,攻读双专业双学位,以培养具有较宽广知识和较强工作适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我校对学习成绩优良,达到一定条件的学生在修读第一专业的同时,可申请修读另一个本科专业和学士学位,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可取得相应的证书。

十三、关于学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人才培养项目、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拥有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45个本科专业中,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1个省重点专业、6个省优势专业、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十四、关于毕业生就业

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核心任务,围绕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创业型高级专门人才”目标,逐步形成了以学分制、综合导师制、“444”实践教学体系为主体的“浙财”育人模式,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历年来的毕业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在省属高校中名列前茅,近年来,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大部分毕业生进入金融行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知名国有企业、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相关岗位就业,四大国有银行在浙机构将我校列为职员录用的三所重点来源高校之一。在中国高校毕业生基本工作能力排名中我校进入前三甲,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和我校依次位居第1名、第2名和第3名。2014年ATA考试测评研究院与《光明日报》、教育部在北京联合发布的中国高校通用就业能力排行榜,我校毕业生通用就业能力位列全国非211本科院校和浙江省高校第1位、全国高校第12位。

十五、关于2016年新生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高考录取的新生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2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学年末按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会计学(中外合作项目)、市场营销(中外合作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项目)在校学费每生每学年2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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