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简介
2020-07-20 来源: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是一个特色鲜明且富有竞争力的二级学院。1998 年经济法专业(本科)经浙江省教委批准开始招生,1999 年成立法律系,学院 2005 年获得经济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 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培养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研究生。2012 年法学作为支撑学科,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开始参与培养博士生,并获准成立“浙江社会管理法治化协同创新中心”。2013 年,法学、社会学获批立项为校级重点学科,法学专业获批省级新兴特色类专业,2014 年,“非诉法律人才实验班”开始招生。2016 年,法学专业获浙江省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立项,2017 年,法学、社会学获批立项校级一流学科,2018 年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省高校新型智库“浙江省地方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院”立项,2019 年学院成为浙江省法律与社会工作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单位。

学院法学类专业设有法学、社会工作专业两个专业,法学专业为浙江省特色新兴专业(B 类),学院设立浙联律师学院,开办“非诉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拔尖创新法律人才。法学院人才培养注重专业教育的职业化和国际化,努力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较强的实务处理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与创新型人才。法学专业与司法机关、知名律所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社会工作专业与民政系统具有深度合作,2020 年与滨江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国际社会工作学院,该学院集智库、教学、培训、营造于一体,实现政府与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学生专业能力得到培养与锻炼,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建院以来,已有大批学生先后考取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近两年来多数在校生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通过率超过 68%。

 

 

 

法学专业

根据教育部对本科专业“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的培养要求,首先,法学专业旨在将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 基础,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具备必要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知识,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和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的通识人才。其次,法学专业充分发挥我校财经类学科的优势,通过在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等方向上的严格训练,将学生培养成能够熟练地在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实务部门从事法律 或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最后,通过学术训练,将有志于从事学术工作的学生培养成可以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乃至博士研究生的高层次学术人才。

核心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 法、国际经济法学等十四门核心课程和立法学、侵权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证券法、保险法、预算法、合同法、公司法、企业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证据学、法律实务、法律逻辑、司法文书写作、法律英语、法律诊所等专业方向课程。本专业文理科学生兼招。

就业去向:

法院、检察院、各级人大立法机关、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实务部门从事法律或相关工作

 

社会工作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高的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能力,能够在民政、卫生、劳动、社会保障、司法部门、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以及其他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等市场机构从事社会管理与服务、社会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事业与公益慈善、心理咨询与团体辅导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将充分利用财经类院校和法学院的学科优势,注重对学生经济管理和法学知识的培养,力求实现办学特色,使学生毕业后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条件下社会工作的需要。

核心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个案工作、团体工作、社区工作、社会政策、现代社会福利、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非营利组织管理、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等。本专业文理科学生兼招。

就业去向:

民政、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司法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金会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银行、民营企业等市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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